近日,開著租來的共享汽車一路行駛,車內突現大蜘蛛,謝先生被這意外嚇了一跳,以致于駕駛車輛失控而沖上了馬路沿,撞傷兩位行人。面對后續30多萬元的費用,謝先生認為,車輛清潔不善,才導致蜘蛛出現,最終令車禍發生,共享汽車平臺應該共同承擔責任。

  而共享汽車平臺方則表示,“蜘蛛事件無法確認,且蜘蛛事件與車輛安全性沒有關系。”那么,這起意外,共享汽車平臺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呢?

 ↑事發當天,群眾拍下的事發現場的照片 ↑事發當天,群眾拍下的事發現場的照片

  /開共享汽車撞倒兩路人/

  “車輛儀表盤后突然跳出蜘蛛,嚇了我一跳”

  據謝先生回憶,10月16日早上,他準備前往成都新都區辦事,用手機解鎖了一輛摩捷共享汽車使用。當他開車行駛至青羊區玉泉街路段時,意外發生了。

  謝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時車輛正在行駛中,突然車輛儀表盤后面跳出來一只大蜘蛛,“黃色的,有我手心這么大,一看就是有毒的那種。”

  謝先生說,蜘蛛往他身上跳,跳到他需要控制車輛(共享汽車為自動檔)的右腿上。當時他被嚇著了,驚慌之中抖了腿,試圖把蜘蛛甩掉,結果抖腿之時,右腳離開剎車、油門,車輛沖上了人行道,撞倒了路邊的兩位行人。

  紅星新聞記者從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看到:“謝某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謝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記者了解到,車禍發生后,兩名傷者被送往兩家醫院進行治療。其中,一位傷者傷勢較輕,除頭頂部左側形成包塊外,有輕微腦震蕩。而在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的58歲的鄭女士則傷情較重,經診斷,其右肱骨近端骨折、骨盆骨折、右脛腓骨骨折,需要立即進行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