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的好:“吃一塹,長一智”
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的駕駛人
一般都會痛定思痛、引以為戒
但還有個別駕駛人
一而再再而三,屢教不改
近日,沙灣區一名司機,因酒駕被查
然而
交警再一查,卻發現這名司機并不簡單……
2020年10月3日,沙灣交警開展查酒駕行動,,伍某華駕駛一輛車牌號為川LXXX34普通兩輪摩托車從樂沙大道方向往付塘村方向行駛,12時05分,行駛至羅一村至付塘村0公里500米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査獲。隨后對其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4mg/100ml。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經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伍某華在2014-06-12 14:10 尤埂路50米,飲酒駕駛被城區中隊查獲并處罰。2016-01-25 11:09 沫若大道南段010米,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城區中隊查獲并處罰。加上前兩次的酒駕違法行為,伍某華成為了本年度酒駕違法行為“釘子戶”。
伍某華酒后駕駛機動車三次被查,根據相關法律,沙灣的交警蜀黍對這位“釘子戶”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以罰款19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希望這位“釘子戶”先生能牢記再次的教訓,小編日后的酒駕曝光臺上沒有他的名字。
沙灣交警溫馨提示
請各位駕駛員朋友珍愛生命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切忌心存僥幸酒駕上路
莫讓酒駕悔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