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督促我市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源頭管理,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四川省交通警察總隊制定的《四川省道路運輸企業“紅黑榜”制度(試行)》,結合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內容,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全市近期交通事故情況進行了梳理。現對發生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運輸企業列為“黑榜”進行曝光,被曝光的企業要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黑榜
2020年近期發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存在安全風險企業
峨眉山市志欣物流有限公司(地址:峨眉山市九里鎮農場村六組)
四川省陽光運業有限公司峨眉分公司(地址:峨眉山市綏山鎮佛光東路1052號)
樂山韻馳物流有限公司(地址:樂山市市中區通棉路1478號2幢1樓1號)
四川省夾江縣汽車運輸公司(地址:夾江縣漹城鎮進站路685號)
馬邊昌達運輸有限公司(地址:馬邊民建鎮東光大道517號)
樂山市川紅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地址:樂山市市中區綿竹鎮牡丹路456號)
樂山偉順道路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地址:樂山市市中區安谷鎮安谷村10組529號)
“黑榜”中的七家企業旗下車輛
在近期
發生了致人傷亡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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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峨眉山市志欣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5日,張某某駕駛川L8715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川LL608掛號重型半掛車,沿國道245線由夾江縣新場鎮方向往峨眉方向行駛,12時27分許,該車超速行駛至夾江縣境內夾江縣境內245國道683KM+500M處,張某某駕車與在前方交叉路口經人行橫道由右向左行駛由陳某某駕駛的自行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陳某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張某某超速行駛至無紅綠燈控制有慢行標志提示的交叉路口處,未提前減速慢行反而超速行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主要責任。
2
四川省陽光運業有限公司峨眉分公司
2020年07月20日,胡某某駕駛川L97597號大型普通客車從樂山市市中區烏木院停車場出來往徐浩大橋方向行駛。12時49分,當該車行駛出停車場出口(市中區省道306線12公里200米處)時,與從徐浩大橋方向往峨眉山市方向直行由張澤興所騎的無號牌二輪車相撞,造成張某某受傷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胡某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行經路口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主要責任。
3
樂山韻馳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郭某某駕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從彭橋經國道245線(貨運通道)往鞠槽方向行駛,04時30分許,行至245國道712公里+200米(峨山鎮中王村路段)處,與同向在其右側臨時停車區停放由童某駛停川L85025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川L8789掛重型自卸半掛車)車輛追尾相撞,致兩車受損,郭某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童某夜間雨天將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內,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將車輛做了向前移動,改變停車順序,且在其至峨邊裝載貨物時,已明確知曉其所駕駛牽引的川L8789掛重型自卸半掛車左側尾部有明顯損壞,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主動說明情況,反而選擇將其車輛損壞部位做了維修,直至公安機關查獲。其行為認定為逃逸,承擔同等責任。
4
四川省夾江縣汽車運輸公司
2020年08月21日,干某某駕駛川L70576號大型普通客車從眉山市方向沿瓷都大道(省道103線)往峨眉山市方向行駛,15時59分許,該車行駛至夾江縣境內漹城鎮瓷都大道與迎春南路交叉路口(樂電公司路口)處,干智強駕車右轉彎往右側路口東門口方向行駛過程中,與在右側同向直行通過交叉路口由陳某某駕駛的川LC43271號超標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陳某某死亡,兩車部分損壞及陳某某隨身物品損壞的交通事故。干某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車輛行駛至交叉路口,右轉時未開啟右轉向燈,未對道路通行情況仔細觀察,右轉過程中未讓陳某某及其駕駛的車輛優先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擔全部責任。
5
馬邊昌達運輸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4日,劉某某駕駛川96358號重型自卸貨車,由馬邊縣蕎壩鄉靛蘭壩方向往馬邊縣城方向行駛,15時15分,當車行至馬新路6km+100m處,與行人吉候某某相撞,造成吉候某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劉某某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馬路未避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主要責任。
6
樂山市川紅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6日,張某駕駛川L91013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川L7592掛號重型廂式半掛車沿犍(為)羅(城)路由定文鎮方向往羅城鎮方向行駛,11時55分,當車行駛至犍為至羅城21公里400米(李小兵煤壩大門口),該車在右轉彎過程中與路邊行走的行人聶某某擦掛后碾壓,造成聶某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張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全部責任。
7
樂山偉順道路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6日,楊某駕駛川L99626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川L7684掛號重型低平板半掛車(搭載壓路機)從樂山市市中區安谷鎮大龍1組路段往樂沙大道方向行駛。17時35分,當車行駛至市中區安谷村機耕道(安谷高山村5組路段)爬坡時,所載壓路機脫落;同向在其后方停車等待的川A5G03S號車駕駛員王某某發現該情況后立即下車往路側避讓,在避讓過程中壓路機與王某某發生碾壓,造成王某某當場死亡及壓路機損壞的交通事故。楊某駕駛機動車載物超高上道路行駛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全部責任。
出行途中,安全駕駛最為重要
希望
各運輸企業能夠嚴格落實
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牢固樹立安全意識
也希望各位駕駛員
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文明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