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送餐被顧客打傷‖

  “因為不確定哪一家,打了電話”

  據外賣員馮某東介紹,10月15日20時34分,他接到一單從溫江區柳城和平社區一家拌飯店送至萬春路×號×棟×單元5樓的訂單,當時訂單上有“不要打電話、到了敲門”的備注。

  送達時,馮某東上樓發現5樓有兩戶住戶,由于不確定是哪一家,馮某東便撥通了顧客王某的電話。

  馮某東說,顧客開門后一直用眼睛盯著他并質問,“你為什么不敲門,還要給我打電話?”他向顧客解釋“大晚上敲人家門不太好”,雙方為此發生爭執。

 ↑外賣員馮某東被打傷后住進醫院 ↑外賣員馮某東被打傷后住進醫院

  之后馮某東便詢問王某是否還需要這份訂單,在其回復“不要”后,馮某東便表示要將餐食返回商家處,轉身準備下樓。

  在其轉身下樓時,馮某東感覺腿部被人踹了一腳,由于重心不穩,他隨即滾到了4樓與5樓的樓梯間。

  馮某東表示,王某先后對他的頭部打了幾拳,由于害怕再進一步受到傷害,他向王某求饒數次后,王某停了下來。

  據成都市溫江區人民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書顯示,馮某東為輕型顱腦損傷,頭皮挫傷,右膝外側半月板撕裂,側副韌帶損傷,右脛骨平臺骨挫傷。

  至今已花費藥費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