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10月27日下午,德陽中院宣判了一起重大涉毒案件。9名被告人中,1人被判處死刑,3人被判處死緩,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一條從緬甸途經(jīng)云南再到四川的跨境販毒鏈就此覆滅。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以李某、江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分工明確,成員之間均為單線聯(lián)系。李、江二人共同出資購買甲基苯丙胺片劑用于販賣,由陳某某駕駛運毒車至德陽某停車場,并將車鑰匙放至車輛左前輪上。

  李某安排吳某某將該車開至中江,李某某、吳某某對運毒車輛進行拆卸取出毒品,李某、吳某某將毒品帶至南華鎮(zhèn)、凱江鎮(zhèn)等小區(qū)房屋內(nèi),與李某某一起分裝后放入蛇皮口袋或行李箱,由李某帶走交給李某二采用“埋雷”方式販賣,吳某某將修補好的運毒車輛開至德陽停回原位,陳某某將車開回云南,并收到賣家支付的費用。

  2018年至2019年期間。該犯罪團伙利用此犯罪方式進行交易涉案毒品近100公斤。

  經(jīng)審理,法院依法作判處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判處江某某、李某某、楊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吳某某、陳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李某二、劉某某、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以上被告人處相應財產(chǎn)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