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出租車司機被判緩刑
經鑒定,兩輛共享電單車直接損失價值6680元。考慮到4名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及案發原因,廣漢法院最終以尋釁滋事罪,對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的刑罰。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明平 部分圖片據廣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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