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密查和緊密部署,警方于7月21日將正在進行非法捕撈的嫌疑人王某文、王某海抓獲,現場查獲“抬網(經查看網徑1厘米,俗稱‘絕戶網’)”7張,收繳漁獲物11余斤。為確保打擊效果,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決定以點破面,將王某文、王某海作為突破點,查明了其他犯罪嫌疑人進行非法捕撈的情況。
2020年8月5日-11日,屏山縣局集中警力聯合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先后4次開展收網行動,共抓獲非法捕撈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林、巫某權等10人。
截至目前,已查明屏山縣清平彝族鄉大石村、冒水村部分村民從2020年4月開始,自制漁船和漁網(網徑1厘米以下國家禁止使用的網具),在屏山縣清平彝族鄉金沙江水域非法捕撈銀魚,隨后將捕撈的銀魚銷售給本鄉個體老板陳某某、巫某某。陳某某、巫某某將銀魚簡單加工轉賣給涼山州雷波縣涂某,涂某再在進行深加工后銷售到云南昆明和廣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細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