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上午,由西昌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喜德縣原政協(xié)副主席陳銘涉嫌挪用公款、受賄一案在西昌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系涼山州監(jiān)委調查終結,由涼山州人民檢察院指定西昌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一起職務犯罪大要案。西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莉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西昌市人民法院院長魏聰明擔任審判長。邀請了7名省、州人民監(jiān)督員、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庭審,并對西昌檢察院院公訴人出庭履職情況進行了評議。
被告人陳銘在2011年至2019年底擔任喜德縣東西河林場場長、喜德縣政協(xié)副主席負責喜德縣東西河林場與西昌月城化工聯(lián)建經適房項目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和炒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要他人現(xiàn)金,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數(shù)額巨大。
庭審前,陳莉檢察長到市看守所對陳銘進行了司法談話。為有力指控犯罪,陳莉檢察長及辦案組檢察官認真制作了公訴意見書、答辯提綱和庭審預案;在法庭調查階段,陳莉檢察長及辦案組檢察官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發(fā)問,全面出示了州監(jiān)委依法取得的證據(jù),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圍繞案件定性、涉案金額等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辯論,針對陳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危害和本案的警示,陳莉檢察長指出:“鳥兒的翅膀縛上黃金,它將再也無法飛翔。”陳銘案件警醒著每一個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其一言一行,所愛所好都不是“小事情”,應把自己的興趣愛好與“官德”修養(yǎng)聯(lián)系起來,做到“有節(jié)有度”,愛之有節(jié),好之有度;為政為官,更要將欲望關進紀律、法律和道德的籠子,只有心中無貪欲,心靈得以純凈,才能真正做到崗位與品位,本事與本分,干事與干凈的統(tǒng)一。法庭辯論結束后,被告人陳銘當庭認罪悔罪,對自己給黨、單位、家庭造成的影響深感后悔,希望廣大黨員干部引以為戒。
此案是西昌檢察院認真貫徹司法體制改革精神,落實入額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復雜案件的要求,檢察長帶頭辦案并出庭履職的典型案例,為全院員額檢察官辦案起到了引領示范作用。
(唐玉饒 四川法治報記者 唐萬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