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鐘煜豪
近日,四川雅安市天全縣民政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對天全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十號建議予以答復,此次答復透露了撤鎮設街工作中的指標條件、資金爭取以及自主權限等問題,例如,鎮改設街道辦事處后,將屬于城市范疇,中央、省級不會再給予涉農項目和資金支持。
澎湃新聞注意到,當地11名人大代表此前提出了《關于推進城廂撤鎮設立街道辦事處的建議》。城廂鎮地處天全縣城,是天全縣經濟、文化、政治中心,幅員面積46.99平方千米,戶籍人口36906人、常住人口60934人,目前轄14個村(社區),其中:社區9個、村5個,鎮人民政府駐城廂鎮徙榆路57號,經濟支撐主要以商業、服務業為主,所轄周邊行政村發展油茶、蔬菜種植、稻田+等觀光農業產業。
撤鎮設立街道辦事處屬于鄉鎮級行政區劃調整事項,由縣人民政府提出,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省人民政府審批,事項權限屬省級事權。
天全縣民政局在答復中介紹,2019年10月,按省市安排部署,天全縣積極推進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工作,在擬定調整改革初步方案時,對撤銷城廂鎮設立城廂街道辦事處也有過考慮和討論。從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的方面來看,撤銷鎮設立街道辦事處,是城市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觀趨勢,具有現實的可行性和客觀的必然性。縣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領導小組經過認真分析撤鎮設立街道辦事處的基本條件和后續的政策支撐,以及目前城廂鎮的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認為城廂鎮暫不適宜改設街道辦事處。
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不符合設立街道辦事處的基本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組織法》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對市、市轄區以外的城市和縣城規劃區內的縣政府駐地鎮、重點鎮和中心鎮能否設置街道辦事處,《組織法》和國家有關行政區劃管理的法規政策均無明文規定。撤鎮設立街道辦事處,一直以來國務院和民政部都沒有明確的標準。為了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戰略需要,四川省民政廳制定了《關于鎮改設街道辦事處工作的意見》(內部掌握),明確提出改設的指標條件主要有四項:一是鎮所處區位優勢突出,轄域范圍全部納入城市或縣城發展總體規劃;二是非農業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比例80%以上;三是全鎮二、三產業比重70%以上;四是擬設街道辦事處所在地公共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城廂鎮現轄46.99平方千米,目前納入城市規劃區面積約5平方千米,僅占10.6%,暫沒達到鎮改設街道辦事處的指標條件。
二、不利于涉農項目資金的爭取。鎮改設街道辦事處后,將屬于城市范疇,中央、省級不會再給予涉農項目和資金支持。而城廂鎮目前大部分區域仍屬于典型農村,交通道路、水利設施、產業發展等各方面基礎還很薄弱,如果僅靠地方財政而沒有上級涉農項目和資金支持,對現階段城廂鎮的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巨大的損失,將嚴重影響城廂鎮所轄行政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三、不利于重點工作的推進。鄉鎮作為一級政府,有較為獨立的人、財、物權,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各類資源;而街道辦事處屬于縣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不是一級政府,只能根據縣政府的授權行使一部分行政管理職能,有行政執行權而沒有行政決策權,其職能權限在所管轄區域內不具有普遍強制性和全面完整性。城廂鎮目前承擔了城市建設、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大量重點工作任務,城鎮化進程中還有大量的遺留問題未解決,很多事項需要鄉鎮層面去研究、決策和推動,如果沒有相應的自主權限,將嚴重影響各項工作的推進。
天全縣民政局指出,針對代表們關心的社區建設和治理方面的建議,結合村級建制調整改革,該縣著力破解了城廂鎮村社交叉、管理混亂的問題,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社區治理,努力把社區建成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