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強行封鋪?
商場:商戶欠租金到期未繳,只能按合同封鋪
對此,紅星新聞記者找到成都未來中心現場營運負責人姚先生,針對商戶文先生的情況,他表示,由于該商戶欠租金到期未繳費,他們只能按照合同,采取封鋪的方法進行處理。
而對于文先生所說,2019年5月對二樓商鋪統一降租的事,該負責人表示否認。他表示,“減免最多的就是他們兩家,只有他們兩家一直讓我們強行降租。”他說,此前商場給文先生申請過減租,公司也同意,也發了書面確認函雙方簽字確認,但減租也有時間限制,“不可能一直長時間、無止境地去降,畢竟公司的供水、供電、員工工資也有成本。”但后來減租期滿后,他們依舊單方面認為該按減免后的租金來繳納,“認為原來你們給我減過,那我就按這個繳。”但商場方對此一直未予認同,“如果所有商家都按這樣做,那整個商業運行就會出問題。”
據文先生收到的催繳函中內容顯示,文先生此次所欠近22萬租金,包括店鋪的租金、管理、推廣等費用。而這些費用從何而來?文先生表示不太清楚,他猜測,今年由于疫情原因,商場一個多月未開門營業,他的店鋪也處于關閉狀態,他曾向商場遞交過減免租金申請,允許他在2020年2月至4月的所有實繳費用全免。
姚先生表示,商場只同意減免文先生一周的租金,從未同意減免兩個月,“他單方面認為我們必須要免。”對此,文先生也表示,當時商場確實未明確同意,“但商場也用實際行動(每個季度催繳單上沒有欠款)證明降租行動是他們允許的。”所以文先生未繳納這兩個月的費用。為此,當時雙方還在屬地司法部門進行過調解。
記者從商場方了解到,疫情期間,該商場其他商戶的減租期在7.5天至半個月不等,未出現1個月甚至2個月的減租期。
同時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疫情期間,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指導意見》,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鼓勵出租人考慮承租人實際困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