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辛苦養殖小龍蝦,卻被鳥偷吃。
為防止蝦苗被鳥偷吃,
養殖戶在蝦塘周圍架網捕鳥,
不料自己卻站上了被告席。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1月18日,記者從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11月17日,該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架網捕鳥案件。
據悉,這是德陽市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
最后,被告何某某、鐘某某賠償生態損害損失費、鑒定費共計15600元;被告在調解協議生效后兩個月內,在公共場所進行8次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并拍攝相關照片、視頻為證,宣傳資料由公益訴訟起訴人提供。
11-19 05:04評論()|
11-19 05:03評論()|
11-19 05:02評論()|
11-19 05:01評論()|
11-19 05:00評論()|
11-19 04:59評論()|
11-19 04:57評論()|
11-19 04:57評論()|
11-19 04:56評論()|
11-19 04:54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