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余萬元補償費是分是留?
住戶意見不一
“450多萬補償費到賬了,但業主不知道如何分配,何時分配。”11月17日,內江漢安國際小區業主吳女士告訴紅星新聞,最近,小區公共區域的一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被政府部門收回后,小區因此獲得了452萬余元補償費。如今,補償費已到了業委會和街道辦的共管賬戶。“業主們想的是錢可以分到各業主,但問了街道辦,也不知道好久能分到錢”。
小區內張貼的補償協議
當天,紅星新聞記者在小區內發現,各單元門口都張貼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協議》。協議由內江市國土資源儲備中心和小區業委會簽訂,協議中載明,內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報經內江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決定將小區國有土地使用權中942.85平方米公共區域土地予以收回,用于太白路林蔭大道(人防工程)項目建設。雙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該地塊進行資產評估后,合計評估價格為452.57萬元。協議生效后,內江市國土資源儲備中心一次性于11月18日前支付補償費452.57萬元至業委會與西林街道辦事處設立的共管賬戶。
小區共有上千戶業主,對于這筆補償費的處置,他們也是意見不一。有部分業主包括部分商鋪業主的想法和吳女士一樣,他們認為這筆錢應按每家每戶的面積分給業主。但也有不少業主希望這筆補償費不分,留作今后小區更換電梯等。“小區的大修基金只剩下400多萬了,電梯過幾年就報廢了,到時8個單元更換16部電梯要一大筆錢。”有業主說,如果現在將補償費分了,過幾年更換電梯時,如大修基金不夠,每家每戶再湊錢也難。
街道辦:
是分是留用召開業主大會確定
11月17日,西林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證實,漢安國際因土地被收回獲得的452萬余元補償費已到了街道辦和業委會的共管賬戶上,這筆補償費也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
“小區自治,錢怎么處理由他們自己提方案。”該負責人說,街道、社區包括業委會都是指導性質的,錢分配或作為共管資金留作換電梯等,都由業主們自己決定。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后,自行確定方案并進行公示。“方案公示后,不說100%同意,至少要大部分人同意,程序合法才行”。
該負責人表示,如小區業主決定分了,街道辦也不會發現金,而是收取每家每戶的身份證、銀行賬戶,直接通過轉賬發放到業主手中。“我們要把關,分配和使用都必須程序合法。等他們確定方案了,再做處理,我們也不會把錢交給業委會成員監管”。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