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要舉報!我男朋友喝了酒開車!”11月13日凌晨2時41分許,在資陽市雁江區鳳嶺路油庫外,一名女子站在路邊撥打了報警電話,上演了一幕“大義滅親”的戲碼。
接警后,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值班民警李祖軍等人隨即趕往現場處置。經查,駕駛人劉某,資陽市雁江區人,持有“C1D”型機動車駕駛證,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7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據了解,劉某與報警女子系情侶關系。12日晚,兩人與朋友吃飯喝酒后駕車回家,回家后兩人發生爭吵,再次酒后駕車出門,當車行駛至鳳嶺路油庫外時,兩人爭執不下,女子下車后隨即撥打了報警電話。面對民警的詢問,男子對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對劉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2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資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時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