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警詢問得知,趙某通過使用隨身攜帶的工具剪斷車頭電源盜走電瓶車,得手后迅速逃到隱蔽處拆下定位,完成后騎行到外地進行轉賣。

  不久前,大英縣的冉女士的電瓶車就以這種方式被趙某盜至船山區賣給路人,所得的650元贓款被趙某揮霍一空。沒隔幾天,趙某就又從老家射洪市搭順風車再次來到大英縣尋找目標,碰上了楊先生的電瓶車,發生了上述一幕。。。。。。

  因趙某于2017年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5年內再犯盜竊罪,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結合其自愿認罪認罰情節,11月18日,大英法院依法對趙某作出判決,判處趙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來源:大英縣人民法院 綜合川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