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押在看守所里那一個月的經(jīng)歷,成了52歲的羅方培心里一直抹不去的陰影。讓他想不通的是,兩個鄰居發(fā)生糾紛打架,自己去拉架,卻被警方刑事拘留30日。

  事情發(fā)生在2018年2月,四川省涼山州會東縣發(fā)生一起鄰里糾紛,李某貴、羅某勇兩家因土地糾紛發(fā)生口角打架。期間,羅方培與李某貴之子李某某發(fā)生肢體接觸,經(jīng)會東縣公安局鑒定:李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羅方培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

2018年打架現(xiàn)場截圖2018年打架現(xiàn)場截圖

  但羅方培及其家人堅持認為這是“錯案”,后經(jīng)四川華西法醫(yī)學鑒定中心鑒定,李某某鼻骨骨折為陳舊性骨折。刑拘期滿,羅方培被取保候審,會東縣公安局撤銷案件轉治安處罰,給予他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

  此后兩年,羅方培開始了維權索賠之路,將會東縣公安局以及會東縣人民政府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會東縣公安局賠償原告羅方培行政拘留10日的損失3467.50元。

  拿到判決書那一刻,羅方培掩面而泣,“等這一天我等得太久了。”11月23日,羅方培告訴紅星新聞,前幾天,公安局通知他去領行政賠償,“我內心不想去領這個錢”。他表示還要對會東縣公安局作出的刑事拘留部分提起訴訟,申請相應國家賠償。

  [起因]

  兩鄰居因土地糾紛打架

  他好心拉架致人“輕傷二級”?

  即便是到了冬日,大花村依舊暖陽高照。雖然行政訴訟官司打贏了,但是羅方培依舊高興不起來,“這兩年多為了打官司,幾乎花光了家里的積蓄,房子都差點賣了,付出的代價實在太沉重了!”

  在會東縣大崇鎮(zhèn)大花村,李某貴家和羅某勇家是鄰居,兩家人僅僅隔著一個巷道。大花村的村干部介紹,自2017年以來,兩家人就因房屋、土地等問題發(fā)生矛盾糾紛,村里組織過多次調解,但矛盾一直沒有得到化解。

李某貴家和羅某勇家僅隔著一個巷道李某貴家和羅某勇家僅隔著一個巷道

  羅方培還記得,2018年2月23日下午16時許,李某貴家和羅某勇家因土地糾紛發(fā)生口角,村組干部到場調解,“我和羅某勇是堂兄關系,李某貴的大兒子曾拜給我當干兒子,但是后來去世了,說起來與兩家都有親戚關系。”

  村干部介紹,因李某貴家修建房屋,侵占到了羅某勇家的地,羅某勇的家人將李某貴堆砌的磚推掉,引發(fā)打架事件。“當時李某貴的兒子李某某和羅某勇打了起來,我看到事情不對,怕打死人,就去拉架,把李某某掰開,掰開就放開了,我也沒有用拳頭打他。”羅方培稱,他在現(xiàn)場撥打了報警電話,大崇鎮(zhèn)派出所的民警到場處置,羅某勇、李某某等人被送醫(y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