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70余萬元的賠償款引來兄弟反目
養子意外去世“三父親”對簿公堂
一場橫禍,讓30歲的張某華意外離世,一筆70萬元的賠償款打破了原本平靜的家,原本親密的三兄弟對簿公堂。這筆賠償款究竟該如何分割?
“三父親”陪伴養子長大
1985年秋,剛出生不久的張某華被張某申收養回家。由于張某申、張某合、張某明三兄弟均未婚也未分家,20多年間,張某華一直與張某申、張某合、張某明三兄弟及其祖母共同生活。張某申在收養張某華時年紀較大,故在派出所上戶口時將張某華與張某合確定為父子關系。就這樣,張某華在三個“父親”的陪伴下長大。2012年,張某申結婚并將戶口遷出。
2019年12月,張某華在外務工時,不慎從工地上摔傷致死。事故發生后,用工單位與張某合、張某華女兒張某燦達成賠償協議,由用工單位一次性賠償張某合、張某燦各項費用143萬元整。張某合分得賠償款70萬元。張某合在得到該筆賠償后,沒有同張某申和張某明對該筆款項進行分割。張某申對此頗有意見,他認為雖然張某華系三兄弟共同撫養長大,但自己作為實際領養人,應是張某華的父親,理應分得大部分賠償款。于是,張某申一紙訴狀將張某合告上法庭,要求將該筆賠償款由兄弟三人共同分割。
三兄弟經法官調解達成一致
第一次庭審過程中,三兄弟為了該筆賠償款如何分割吵得不可開交。從法律上說,該筆賠償款給張某合合乎法律規定。但張某華實際上是由三兄弟共同撫養長大,從情理上來說張某申的要求也能夠理解。由于張某申要求分得的數額過高,案件陷入膠著狀態。
第二次開庭前,承辦法官了解到張某合、張某明兩兄弟由于未婚無子女,一直生活在一起,日常生活起居由另一名侄兒照料,且張某明表示放棄參與對該筆賠償款的分割。于是承辦法官便從該侄兒處著力,說動他出面在三兄弟間進行調解。同時,承辦法官多次從法理、情理的角度給侄兒的妻子做工作,為其分析利弊。最終,通過多方努力,兄弟三人達成一致意見,張某合同意分給張某申2萬元。至此,一場耗時半年的糾紛圓滿落下帷幕。
楊天明 柳慶慶 記者 雍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