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查中,民警發現這居然不是才某第一次醉駕。在今年3月18日晚上10點,才某還是駕駛這輛號牌為川A11***的紅色轎車在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北段與火車南站西路交叉路口被民警查獲,同樣也是涉嫌醉酒后危險駕駛機動車。在第一次醉駕時,才某的機動車駕駛證已被吊銷,本人也仍處于取保候審期間。

  經現場照片、執法記錄儀視頻資料、監控視頻資料、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才某在駕駛證吊銷情況下,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2020年11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才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成都市交管局 供圖成都市交管局 供圖

  成都交警將繼續按照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工作部署的相關要求,強化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及交通事故預防的力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同時,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年末將至,各種聚會增多,切勿酒后駕車,確保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