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猛 封面新聞記者 曾業
近日,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四川鑫然物流有限責任公司“5.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出爐,涉事公司、公司法人代表、肇事駕駛人被追責。

2020年5月17日20時30分,四川鑫然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何某某駕駛川S69***重型半掛牽引車/川S1***掛重型專項作業半掛車,行駛至達州市達川區綏定大道二段與達川大道十字路口時,因車輛失控,與正常行駛的3輛小型汽車、2輛二輪電動車、1輛三輪電動車、1輛二輪摩托車相撞,后沖入人行道倒掛2行人并撞上路邊2門市后駛停,造成1人死亡、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300萬元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妥善處理有關善后事宜,責成達川區根據《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的通知》,庚即成立了以達川區應急管理局、區紀委、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區運管所等單位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四川鑫然物流有限責任公司“5.1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并邀請檢察院介入,對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進行了深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