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通訊員 劉麗

  11月30日,四川省內江市消防救援支隊發布火災警示教育片《平安內江·119對你說》。近四年,內江市共發生火災3426起,呈小火多發趨勢,近六成火災發生在住宅類場所,交通工具、餐飲、商業場所緊隨其后;近七成火災發生在人員生產活動活躍的上午10點至夜間10點,人員活動活躍期為火災高發期;近九成火災因生活用火不慎、電氣火災、吸煙、生產作業引發。

  該警示教育片取材于2017年以來內江市發生的真實火災案例,對火災損失和原因進行了分析,為市民敲響了冬季消防安全的“警鐘”。

  2020年11月7日16時04分,內江經開區交通鎮紅星村一鋼結構煉制菜籽油作坊發生火災,過火面積100平方米,起火原因為二層電氣線路接觸不良引發火災,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8000元。調查中發現,該場所集生產、生活為一體,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器材缺失,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幸虧消防救援人員及時到場處置,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2020年9月1日21時07分,四川泥腿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庫房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480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25371元。 經調查,起火原因為庫房辦公室東南角2號開關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2020年7月21日7時36分,隆昌市嘉禾寬庭小區一輛停靠在車棚內充電的電瓶車突然起火,短短幾秒內,臨近兩輛電瓶車也被引燃,車棚內此時停放著數百輛車輛,如不及時控制很有可能“火燒連營”。幸好,小區內巡邏的保安及時發現了這一險情,并成功處置。經調查,該起火災系事故電瓶車加裝的鋰電瓶在充電過程中發生故障引發火災。

  2020年4月13日21時27分,內江市威遠縣景秀家園一高層住宅發生火災,威遠縣消防救援大隊出動3車14人趕赴現場處置。該房屋過火面積35平方米,起火原因系客廳沙發背后的電源插座與插線板處接觸不良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

  2020年3月18日22時12分,內江市市中區謝家壩一門面起火,起火房屋內一家五口被困。起火原因系屋主在一樓門面內為電瓶車充電,電瓶車在充電過程中自燃。

  2019年4月17日3時56分,威遠縣利弘陶瓷廠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8050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75804元,消防部門先后出動11輛消防車60余名消防員趕往處置。經調查,火災原因為輸送帶下方的電機表面長期沉淀的煤粉氧化發熱導致煤粉自燃引燃周圍可燃物。

  2018年3月4日5時58分,位于內江市市中區環城路444號的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俱樂部起火,火災造成建筑主體及建筑內堆放的家居、建材、機器等物品不同程度受到燒毀、煙熏、水漬損失。經調查,起火原因系魏某焚燒垃圾導致火星上竄引燃木質房梁成災,此次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254023.16元。

  2017年11月27日凌晨3時20分,內江市東興區漢安大道棕櫚灣小區一居民家中發生火災,致使一名癱瘓的八旬老人不幸遇難。火災原因系保姆陳某疏忽大意,沒有及時關閉取暖器,使其長時間烘烤,將取暖器附近的窗簾烤燃引發火災。經法院判定,陳某構成失火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7年1月30日凌晨3時50分,隆昌市迎祥鎮廣田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發生火災,造成2名老人死亡。起火原因為宿舍內趙某吸煙后煙蒂未熄滅引燃床頭。一個未熄滅的煙頭造成與趙某同宿舍的兩人死亡,趙某自己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之規定,趙某被提起公訴。因趙某為盲人,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趙某最終因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上述9起事故發生均暴露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的問題,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