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重視和禁止濫捕蚯蚓現象。”民盟南充市委三級主任科員、農業(yè)推廣碩士范虎分析,濫捕蚯蚓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是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監(jiān)管辦法,長此以往,土壤質量可持續(xù)發(fā)展、糧食安全難以得到保證。他利用南充市政協委員的平臺,向省政協提交社情民意,建議參考《野生動物保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禁止電魚毒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出臺關于野生環(huán)境下蚯蚓的保護辦法,讓蚯蚓保護工作有法可依,有規(guī)可循。

  “核心就是要通過制度設計,對電蚯蚓行為進行剛性約束。” 范虎說,省政協已采用他的社情民意并報送全國政協。 “不要把物種搞瀕危了才去保護” “一定不要說把這個物種搞成瀕危,我們才去保護。關注電蚯蚓機這個事,是希望大家能夠敬畏大自然。”山東大學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鑒定研究所教授高振會說,蚯蚓對土壤的作用眾所周知,盡管在(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里,沒有蚯蚓的一席之地,但它是益蟲是大家公認。名錄不能概括那么全,人類認識是有一個發(fā)展過程的,也要考慮濫捕蚯蚓的蝴蝶效應。

  高振會的觀點得到不少專家的認同,也有不少專家呼吁: 不能等到蚯蚓真的成為瀕危物種時才去保護。政策是可以改變一點,只要是有益的,不管昆蟲也好,其他動物也好,均需普遍保護。正如北京林業(yè)大學副教授楊朝霞所言,“對于野生動物,既要保護納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也要保護沒有納入名錄的野生動物,要在重點保護原則(保護納入名錄的野生動物)的基礎上,添設普遍保護、底線保護的原則。”

  “除了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之外,我們還要關注公序良俗和常識。”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fā)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馬勇說,蚯蚓是一個對生態(tài)環(huán)境很有益的生物,這是常識。如果不對其合法性進行界定,普通群眾難以分辨,且網上大量公開地售賣電蚯蚓機的廣告做得也挺好,在這些方面都不予以監(jiān)管,以漠視的方式進行認可,這就把涉嫌違法的行為“默認”成合法行為。

  馬勇說,用電機捕蚯蚓與非法捕獵的捕鳥網等類似的工具相同,以這樣的方式或者工具進行非法盜獵活動,尤其是在電商平臺越來越發(fā)達情況下,各種類型的獵捕工具名目繁多,卻很隱蔽,這個類型的案件的重要性就越來越突出。不知道以這個案例來看,這類問題的答案會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