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臻 四川在線記者 蒲南溪
釣魚小可怡情,大可養志,深受釣友們喜歡。但對于小王一家來說,釣魚卻成了一輩子難以泯滅的痛。
今年5月,小王因魚竿被魚拖入水中,不顧同伴王甲阻攔下水追魚竿,最后命喪水中。9月16日,小王的家屬一紙訴狀將王甲、魚塘承包經營人李某、某村民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日,法院判決魚塘老板和同行親戚賠償6萬元。
結伴釣魚 撈竿不幸溺亡
小王和王甲是堂兄弟關系,關系密切,都愛好釣魚。5月23日中午,兩人相約去李某家水塘釣魚。李某收取了每人30元費用后,兩人便相隔150米開啟了釣魚之旅。下午5時許,釣魚活動正進行到緊張之處,小王的魚竿被魚拖進魚塘。“我要把它撈回來!”說著,小王就脫掉衣服準備下水。王甲極力反對:“水深,太危險,魚竿丟了就丟了吧!”但小王對此勸導置之不理,并說他會水,不怕。
說完就“撲通”一聲跳進水中,不一會,只看見小王的兩只手在水面上慌亂拍打,王甲見此情景不妙,趕緊下水施救,但撈了半天也沒摸到小王,最終因自己體力不支只能游回岸邊,小王最終不幸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