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近日,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男子冒充女性身份,多次通過虛構“購買汽車、還車貸、汽車修理、還信用卡、父親出車禍去世沒有錢、自己得病需治療、還借款”等理由,騙取對方近25萬元,最終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期間,魏某冒充女性身份,通過“探探”聊天軟件添加男子肖某某為好友。之后,兩人又加為微信好友,雙方通過網絡聊天,迅速確立了戀愛關系。
魏某在獲取肖某某信任后,多次通過虛構“購買汽車、還車貸、汽車修理、還信用卡、父親出車禍去世沒有錢、自己得病需治療、還借款”等事實,多次騙取被害人肖某某的錢款,肖某某通過微信紅包、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銀行轉賬、ATM機存款等方式,共向魏某支付共計人民幣240879.94元,魏某將詐騙所得全部用于歸還個人債務等。肖某某發現被騙后立即報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公安民警電話通知魏某后,魏某自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路犯罪事實。案發后,魏某已賠償肖某某人民幣25萬元,雙方達成諒解協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魏某主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魏某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魏某無犯罪前科,事發后主動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酌定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魏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