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警在樂雅高速峨眉山站開展整治時,攔下一輛超速行駛的小車進行檢查,沒想到該車駕駛員的駕駛證有問題,經(jīng)詢問,駕駛員終于承認,這本駕駛證是通過微信聯(lián)系買來的。

  “駕駛員,你超速了!”當天下午2時許,民警攔下這輛號牌為“渝A8D***”的小車,告知駕駛員其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剛開始,該男子并不承認,當民警展示該車在高速公路上車速138公里/小時的抓拍照片時,該男子才解釋稱自己當時接了個電話沒注意。

  在檢查該男子出示的駕駛證時,經(jīng)驗豐富的民警一眼就看出這本駕駛證存在偽造的嫌疑,“你這本駕駛證有問題。”民警告訴該男子。而該男子“堅定”地回答道:“沒有問題!”隨后,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該男子的駕駛證處于吊銷狀態(tài),該男子又改口稱“不是吊銷,是還在處理”,并一口咬定出示的駕駛證是他老婆放的,他本人不清楚。

  經(jīng)查,該車駕駛員胡某某,重慶人,今年在重慶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駕駛證被吊銷。胡某某稱,自己后來在網(wǎng)上搜索“醉酒駕駛”這一違法行為時,點擊一個彈屏并添加了微信,咨詢了解后,通過微信支付了1萬元購買“駕駛證”,他以為這本“駕駛證”可以用,不知道是假的。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胡某某實施超速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違法行為將面臨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實施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0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實施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5000元,記12分,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記者:羅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