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四川紀委監委網站通報,據眉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眉山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彭山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余璽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璽樟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項目補助資金,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余璽樟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眉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余璽樟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