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茅臺酒送禮,結果卻被朋友告知所購茅臺酒系假酒。

  涉事酒系甄先生在四川南充市南部縣城一商家處購買,事后,甄先生將涉事商家告上法院,要求其退還購貨款并按購貨款10倍作出賠償。本案經南部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涉事商家退還甄先生購貨款2.4萬余元,駁回甄先生要求商家作出10倍賠償的訴求。事后,甄先生委托律師提起上訴(紅星新聞曾報道:2.4萬買到假茅臺酒10倍索賠被駁回 法院:未能證明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12月10日,甄先生告訴紅星新聞,他目前已收到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南充市中院裁定撤銷南部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判決,并發回南部縣人民法院重審。記者在這份裁定書上看到,上面寫著:“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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