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小林 四川在線記者 祖明遠 綿陽觀察 鐘林
12月12日凌晨,“啤酒”成為了綿陽一出租車駕駛員的噩夢——喝了一瓶半啤酒后駕駛出租車繼續營運,行至綿陽一啤酒廠外,被交警查處。
12日凌晨,綿陽市交警支隊直屬五大隊在長虹大道南段啤酒廠路段展開深夜酒駕專項整治行動。凌晨1時2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川B C4xxx的出租車在臨近檢查區前約100米處停車,正常情況下,出租車停靠都是上下乘客,但該車停車后卻急速倒車。發現民警在對其進行攔截后,該車駕駛員又隨即下車欲逃離現場,卻被快速趕到的民警擋獲。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出租車駕駛員蔡某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7mg/100ml。面對測試結果,蔡某對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行為供認不諱。據現場民警了解,蔡某當晚和朋友聚餐至深夜,期間喝了一瓶半啤酒,以為深夜不會有交警查酒駕了,所以聚餐后抱著僥幸心理繼續開車上路運營,沒想到卻被交警抓了個正著。
據交警直屬五大隊民警介紹,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22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91條第3款之規定,駕駛員將被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駕駛員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直屬五大隊借此也提醒廣大駕駛員: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酒后駕車,害人害己,不要存在任何僥幸心理。
圖片由綿陽交警直屬五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