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12月15日,四川在線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根據國家人社部、國家財政部有關通知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也就是在原來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礎上增加5元。
我省還將對年滿65周歲以及65周歲以上的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為:
2020年6月30日已年滿65周歲不滿80周歲的待遇領取人員,從2020年7月起,每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基礎養老金再增加3元(總額達到5元)。
2020年7月1日之后年滿65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待遇領取人員,從年滿65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第二個月起,每個月基礎養老金分別增加2元和3元。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在各級政府過緊日子的情況下,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城鄉居民的關懷,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65周歲及以上領取待遇老年居民的關心和重視。提高后的養老金將盡快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同時鼓勵城鄉居民在參保時選擇更高檔次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