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江 四川在線記者 祖明遠

  不久前,綿陽經開區塘汛街道板橋社區小伙兒鄧俊喜得貴子,這本是一件喜事,可在給孩子上戶口時,卻發生了讓他糟心的事兒……“社區干部說按照村規民約,像我這種再婚人員給孩子上戶口,必須交納1萬元公益金。”

  孩子出生4個多月時,因為不愿多交錢,他一直沒能為孩子成功辦理戶口。無奈下,他通過四川在線·問政四川平臺和川觀新聞民情熱線(028-86968696)反映了這一問題。

  再婚生子居民至少交1萬公益金

  才能換一份村組簽字蓋章的上戶口表格

  據了解,鄧俊第一次婚姻中育有一個女兒,再婚后,在2020年夏天,他又喜得一個孩子,今年7月,他按照此前給女兒上戶口的經驗,找到村組負責人領取《上戶審批表》時,卻得知按照該社區的村規民約,像他這樣的再婚居民生子后上戶口,需繳納1萬元公益金,居民小組負責人才會在《上戶審批表》上簽字。

  記者在當地派出所見到了這張《塘汛街道辦事處上戶審批表》,上面四欄用于填寫姓名等基礎信息,下面還有四欄,從上到下分別是村組意見、村居意見、街道意見和派出所意見。

塘汛街道的上戶口審批表塘汛街道的上戶口審批表

  為給兒子上戶口,鄧俊先后到社區跑了十多趟,希望社區干部簽署意見。據鄧俊稱,村組負責人一直堅持,不收到公益金他們就不會在表格上簽字,他找到塘汛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也表示:需要從村組開始,由社(組)長簽字蓋章,再依次到社區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最后拿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也因為鄧俊一直不肯交納這筆費用,“到孩子4個月時,戶口也一直沒能辦下來。”

  這樣的經歷讓鄧俊很不解:“我結婚生子都是符合國家規定,并沒有超過“兩孩”的限制,國家也沒有規定再婚生子上戶口要繳納公益金,為什么村組要強迫我繳納這一筆費用?”

  有疑問的不止是鄧俊一人,“我妻子不是本社區的,2017年我妻子上戶口時,交了公益金,第二年兒子上戶也交了公益金,一共交了2.6萬元,還有人為子女戶口一次性繳納2萬元甚至更多的。”同組的米鵬說。

  據鄧俊介紹,“再婚的人,如果選擇與本社區以外的人結婚,或者再婚生子等都要交錢,很多村民都被迫交了公益金。”他提供了5張其他人繳納公益金的收據,這些人也在咨詢是否可將繳納的公益金要回來。

  帶著居民們的疑問,記者進行了更深入的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