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四川三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謝某、王某友等51人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謝某、王某友等51人有期徒刑12年7個月至3年不等,并處罰金。

↑庭審現場。↑庭審現場。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間,被告人謝某、王某友等以“撈偏門”“打工掙錢”為“目的”前往馬來西亞,在馬來西亞境內的詐騙窩點,利用非法獲取的網購客戶信息,向中國境內撥打詐騙電話數十萬次,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財物。截至案發,詐騙金額高達396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某、王某友等51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各大購物網站工作人員和銀行工作人員,在境外向國內不特定多數人撥打詐騙電話,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具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故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謝某、王某友等51人有期徒刑12年7個月至3年不等,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要有防范電信詐騙的意識。對不明來電要核實查證,哪怕對方所述個人身份及購物信息部分真實,也不能盲目轉款。一旦上當,立即報案。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任重道遠,需要每一個人都提高認識,加強防范。

  王傳濤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