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全媒體記者 雍劍波
課間休息期間,小黃的襠部被與他人嬉戲的同班同學踢了一腳,當時未及時就醫。13天后,小黃去醫院檢查時,被診斷為“左側睪丸扭轉壞死”,需手術切除。小黃接受手術后,經司法鑒定為8級傷殘,小黃的父母將學校和踢人者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賠28萬余元……近日,武勝縣法院審理并宣判了這起案件,判決踢人同學賠償11.4萬元,武勝縣某學校賠償6.7萬余元。
課間休息遭同學踢襠
2019年11月13日下午,在第一節課間休息期間,在武勝縣某學校就讀的小黃站在教室外走廊上休息,褲襠被與他人嬉戲的同班同學小宋踢了一腳。小黃頓時感覺到疼痛,捂住襠部蹲下哭泣,之后回到教室座位上休息。
第二節課上課時,老師發現小黃在哭泣,便詢問他具體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去看病,小黃稱不去醫院。小黃平時在學校住宿,放假時才回鄉下老家。同年11月25日,小黃將睪丸疼痛一事告訴了老師,老師隨即安排小宋陪同其就醫。次日,小黃由其婆婆帶至醫院治療,入院診斷為“左側睪丸扭轉壞死”。醫生當即告知小黃需要立即手術,否則會危及生命。在醫院住院手術治療半個月后,小黃回到家中休養。
小黃的父母認為,兒子被小宋踢傷,學校和老師未重視小黃的傷情,事后學校未積極采取有效的緊急救治措施,耽誤了最佳治療時間,導致小黃終生身體器官不完整,身體和心理受到嚴重創傷。此外,學校沒有積極處理小黃在學校上課期間受到傷害的事,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于是,小黃的父母將學校、小宋及小宋的父母告上法院,索賠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8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