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在店里買保險是公司的規定
12月16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陪同李先生來到四川廣博汽車有限公司的大眾4S店內進行溝通。李先生質疑該4S店的行為屬于強行搭售保險,但銷售顧問說他們并非強制搭售保險。
對銷售顧問的說法,李先生很氣憤:“不買4500元的保險就不給提車,這怎么不是強行搭售?”銷售顧問說:“還是要在店里買保險,這是公司(的)規定?!?/p>
隨后,紅星新聞記者采訪銷售顧問,是不是不買這個4500元的保險就不能提車?銷售顧問表示要請示領導再給答復。隨后,銷售顧問回復稱,已經向公司報備,等待處理結果,最好的結果是不買4500元的保險,正常辦理提車手續,并讓李先生回去等待答復。
12月17日,紅星新聞記者收到李先生的消息,4S店通知他去辦手續,不用交4500元購買保險。
■律師說法
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或市場監督部門投訴
很多人購買新車的時候都會在4S店購買車險??墒牵鳛橄M者是有權選擇在哪里買車險的。在顧客交了錢之后,才被告知不買保險不讓提車,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林小明律師表示,如果不在4S店購買商業保險就不能辦理提車手續,4S店這種行為屬于典型的強制搭售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應當予以制止并糾正。
他表示,在實際購車過程中,由于許多消費者對車險并不了解,且有的銷售人員在前期會刻意回避保險這一問題,以至于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買強賣”。
消費者既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或市場監督部門投訴,要求對涉案4S店這種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同時,消費者也可以向銀行保險監督機構進行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陳逢逢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具體到李先生的案例,4S店的行為涉嫌侵犯李先生的自主選擇權。在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4S店不得強制李先生購買保險,李先生也有權拒絕購買該保險。
紅星新聞記者 李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