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米 四川在線記者 鐘帆
12月22日,記者從巴中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通告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巴中市農業農村局、市檢察院、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等九個部門,聯合發布了《巴中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巴中將開啟長達十年的禁漁期。
《通告》明確了10年禁捕范圍為全市所有河流天然水域。包括南江河一段(南江縣關壩鎮玉泉村至南江縣元潭鎮元潭社區含神潭河)、南江河二段(南江縣元潭鎮元潭社區至巴州區三江鎮場鎮,注:巴州城區津橋湖為人工湖除外)、巴河一段(巴州區三江鎮場鎮至平昌縣城王家沱)、大通江河(通江縣兩河口鎮兩河口村至通江縣城小江口)、小通江河(通江縣諾水河鎮獅子口村至通江縣城小江口)、通江河(通江縣城小江口至平昌縣城王家沱)、恩陽河(旺蒼縣木門鎮至南江縣正直至巴州區三江鎮場鎮)、澌灘河(平昌縣鎮龍鎮民興社區至平昌縣云臺鎮高頂村五童廟至縣城王家沱)、焦家河(南江縣光霧山鎮牟陽城社區至南江縣光霧山鎮槐樹村與廣元市交界)、巴河二段(平昌縣城王家沱至元石鎮黃梅溪與達州市交界)等河流及其支流的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實行暫定為10年的常年禁捕期。
針對全面禁捕和特許捕撈,《通告》也進行了劃分。其中,關于全面禁捕,《通告》規定在禁捕期內,所有天然水域禁止開展捕撈作業、水禽放養、扎巢采卵;魚類繁殖期(每年3—6月),禁止從事挖砂采石、水下工程作業(重點工程除外)等影響魚類繁殖活動;所有漁業捕撈船舶全面取締,所有網具一律封存;禁止收購、銷售、加工野生魚,從嚴打擊電、毒、炸魚和生產性釣魚行為,做到“河內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河魚”。而特許捕撈則指禁捕期間,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專項管理。
對于垂釣愛好者,《通告》規定,禁捕區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魚類繁殖期,禁止一切垂釣行為,10年禁捕區域嚴格禁止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對水生生物資源破壞較大的釣具釣法。原則上允許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單鉤)垂釣,不得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裝置。對誤釣小于最低可捕標準的幼體及禁捕品種,必須及時放回原水體。同時,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禁止休閑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有交易行為的視同非法捕撈。
此外,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7月1日前,巴中全市5區縣、67個鄉鎮、234個村、4081公里河流岸線、1100條河流、共1029艘漁船、1875名漁民全面完成退捕上岸,目前全市退捕漁民參保率、轉產就業率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