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一輛載有3人的白色轎車在從九寨溝自駕游返回成都的途中,經過四川阿壩州茂縣境內的飛虹鄉時與一輛貨車相撞,墜入湍急的岷江。車上3人均失聯,分別為謝某(男,25歲)、文某(女,25歲)、陳某(女,24歲),其中文某為謝某的表姐,陳某為文某前同事兼好友。

  事故發生后,文某的尸體于11月8日在事發地下游被找到,11月12日,墜江失聯車輛在距離事發地大約3公里外被發現。目前,謝某、陳某仍處于失聯狀態。

  12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失聯人員陳某家屬處獲悉,關于該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已出爐,事故認定為:轎車駕駛員謝某駕駛車輛違法超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認定當事人謝某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貨車駕駛員張某無責任,轎車內同行者文某、陳某無責任。

↑車輛墜江后,有人趴在車頂↑車輛墜江后,有人趴在車頂

  “交通事故認定”

  ①轎車違法超車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這份于12月18日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中還原了事故發生的經過:2020年10月22日,駕駛人謝某駕駛川A大眾牌小型轎車,車上搭乘文某、陳某,由松潘縣往茂縣方向行駛。15時57分,當該車行駛至213國道2041KM+950M路段處時,因違法超越前方同向行駛車輛,與對向行駛的由青海省格爾木市駕駛人張某駕駛的魯Q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正面斜向碰撞,致使小型轎車駛出左側路肩外,墜入岷江河中,造成轎車及駕乘人員謝某、文某、陳某三人失蹤,重型半掛牽引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于10月22日21時對貨車駕駛員張某進行了吸毒(尿液)檢測,結果呈陰性。同時,送檢的張某的抗凝血液檢材中乙醇含量小于1mg/100mL,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國家標準,張某沒有酒駕或者醉駕。

  而四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未發現轎車及貨車所檢項目在事故前存在與本次事故有直接關聯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