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期貨業務資質,也沒有原油銷售、倉儲經營資質,卻搭建與外盤并不相連的交易平臺,誘使他人交易,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23.32億余元……
12月26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12月25日,該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萬鑫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萬元;判處被告人楊群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萬元;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至8年有刑徒刑及相應罰金。
↑庭審現場。
12-28 05:44評論()|
12-28 05:42評論()|
12-28 05:39評論()|
12-28 05:39評論()|
12-28 05:38評論()|
12-28 05:37評論()|
12-28 05:35評論()|
12-28 05:34評論()|
12-28 05:34評論()|
12-28 05:34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