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號,高速公安四分局一大隊開展集中統一夜查,扎實開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行動。全體民輔警冒著嚴寒,全力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行動期間查獲了一起酒駕違法行為。
24號晚上11點25分左右,名山收費站執勤民警發現一男子從收費站走出,而該男子并非收費站工作人員,民警立即將男子攔下詢問情況,期間民警聞到男子滿身酒味,該男子告知民警,自己搭乘朋友車輛,因為朋友還要去雅安,所以到名山路口時,自己就下車走路下來了。既然是朋友,怎么不送下收費站,反而將其放在高速公路上?
這番說辭讓民警心存疑問,而就在此時,民警遠遠看見收費站里面停有一輛未開車燈的小型轎車。民警向小型轎車走去,快走到時,該車突然打開車燈,不顧民警指揮徑直往出站方向駛去,民警立即通知收費站外其他同事將該車攔下。
經詢問,該車駕駛員詹某某告訴民警,因為自己的駕駛證沒有年審,擔心有交警在站口查車,所以就先讓朋友走路出站查看有沒有交警查車。民警對該男子的駕駛證和所駕車輛進行了檢查,均無問題,但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詹某某進行檢測時,實測值為7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員詹某某表示,因為自己心虛,所以即將出站時,特意叫朋友先下車出站“探下情況”,結果朋友“偵查”失敗,自己還是被查了。目前,詹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受到駕駛證記12分、降級并暫扣6個月,罰款1900元的處罰。詹某某表示自己后悔不已,以后一定會遵規守紀,絕不再犯。
(素材來源:成都經濟頻道 編輯:祝聞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