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鐘帆

  12月29日,巴中市恩陽區紀委監委官網發布《中共巴中市恩陽區紀委 巴中市恩陽區監委關于15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通報》。具體內容如下:

  一、關公鎮東門村黨支部原書記龍騰軍騙取挪用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的問題。

  2017年6月,龍騰軍未將應核減的易地扶貧搬遷戶上報有關部門進行核減,而采取虛報陳某某、周某某的方式,騙取補助資金用于村集體開支。2017年8月,龍騰軍將其代領的2戶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用于村集體開支。2020年5月,龍騰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原三星鄉關蓬村黨支部書記蒲秀富、村委會主任茍金中虛報套取財政資金的問題。

  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蒲秀富、茍金中采取虛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財政補助資金,其中部分資金用于村級事務開支,部分資金被茍金中用于個人開支;此外,茍金中采取虛開稅務發票的方式騙取財政資金用于個人開支。2020年12月,蒲秀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茍金中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三、茶壩鎮原茨芭門村村委會主任肖楊違規收取群眾款物的問題。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肖楊擅自以預收天然氣入戶安裝費、貸款保證金、保險費等名義收取群眾款物,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支。此外,肖楊還存在違規挪用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的問題。2020年11月,肖楊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四、原義興鎮盧莊村黨支部書記李德軍、村委會主任盧仕國違規挪用黨員精準扶貧示范工程專項資金的問題。

  2016年,李德軍、盧仕國商議決定以借的名義收回黨員精準扶貧示范工程專項資金,用于支付易地扶貧搬遷聚居點住房設計費欠款。2020年11月李德軍、盧仕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興隆鎮千丘塝村黨總支副書記朱志勇未及時繳納群眾醫療保險的問題。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朱志勇在協助醫保征繳工作中收取部分群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后,未及時上交相關部門,造成相關群眾醫保信息不能錄入。2020年11月,朱志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茶壩鎮雙橋社區黨支部原書記安德平、居委會主任李文財虛報套取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的問題。

  2018年至2019年,安德平、李文財商議決定采取冒名頂替的方式套取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用于社區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12月,安德平、李文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七、雙勝鎮萬林村黨支部書記賀信、村委會主任李章文、村委會文書許昌成騙取糧食直補資金的問題。

  2015年,賀信、李章文、許昌成虛報糧食直補面積,騙取國家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村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9月,賀信、李章文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許昌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八、柳林鎮雙柏埡村黨支部書記李鵬躍、村委會原主任羅繼華虛報套取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資金的問題。

  2019年2月,李鵬躍、羅繼華采取虛列支出的方式,套取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資金用于村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11月,李鵬躍、羅繼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九、雪山鎮新廟村黨支部書記張立榮虛報騙取產業發展資金的問題。

  2018年10月,張立榮決定以虛購化肥和虛增蘆筍挖地工程量的方式,騙取蘆筍產業發展資金用于村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9月,張立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十、司城街道辦事處樟柏村黨支部原書記蔡毅、村委會原主任袁學先虛報套取產業發展等資金的問題。

  2018年10月,蔡毅、袁學先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產業發展資金、創文資金,用于村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12月,蔡毅、袁學先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一、上八廟鎮雙山子村黨支部原副書記譚擁軍、村委會原主任譚守明長期扣留群眾款物的問題。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譚擁軍、譚守明在協助辦理農戶房屋產權證期間收取相關群眾手續費用后,長期扣留未辦理證件的群眾款物。2020年12月,譚擁軍、譚守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二、茶壩鎮原茨芭門村黨支部書記楊剛學違規收繳群眾款物的問題。

  2009年至2014年,楊剛學為解決該村集體資金不足的問題,安排他人違規向新建房戶收取建房管理費用于村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12月,楊剛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三、司城街道涼水村黨支部原書記楊仁弟虛報騙取國家財政資金的問題。

  2012年9月,楊仁弟安排他人虛列該村五組提灌費用,騙取補助資金用于村集體事務開支。2020年12月,楊仁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四、上八廟鎮窯埡村村委會原主任彭中勇挪用村集體資金的問題。

  2019年1月,彭中勇挪用部分村辦公用房出售資金用于個人開支。2020年12月,彭中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十五、登科街道團包埡村文書吳三仲公款私存的問題。

  2020年6月,吳三仲違規將部分貧困戶返還的產業扶持資金存入個人賬戶。2020年12月,吳三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