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提示:
今年10月10日公安部、省公安廳部署“斷卡行動”, 嚴厲打擊整治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以下簡稱“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多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銀行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將實施懲戒措施。
(一)信用懲戒。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二)限制業務。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的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即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購物網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
(三)嚴管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人員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二是電話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且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基礎運營商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
成都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務必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貪圖小惠小利。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等是違法行為,將會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如果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