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彭禹 吳嬌)近日,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依法對一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口罩合同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馬慶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責令退賠被害單位、被害人被騙資金90余萬元。

  口罩緊缺 男子發現“商機”

  今年2月,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發期,防疫物資緊缺,各大藥業公司四處尋求渠道采購口罩。“我這里有口罩供貨渠道,可以提供給你。”2月27日下午,23歲年輕男子馬某在嘉陵區某藥業公司購買口罩,得知該公司在全國各地四處尋找口罩供應商,他當即發現“商機”,稱自己手中有大量口罩貨源。該藥業公司采購人員李荷得知該信息后,經過反復斟酌,將馬慶引薦給了公司老板任琦。任琦通過一番交談逐漸放松了警惕,表達了通過其采購口罩的意愿。

  隨后,馬慶帶著河南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樣品,偽造的口罩檢驗報告、合同等向任琦謊稱,自己是廣東某實業公司的第三方委托人,該公司生產的口罩質量與河南這家公司生產的口罩質量一模一樣,遂以廣東某實業公司第三方委托人的名義,與任琦簽訂了10萬只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購銷合同,任琦隨后轉款35萬元給馬慶。3月2日晚,任琦追加10萬只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訂單,并于3月3日凌晨向其轉賬35萬元。李荷隨后與馬慶達成2.7萬只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口頭購銷協議,向馬慶支付口罩款9.45萬元。

  接連詐騙 騙得90萬余元

  嘗到詐騙甜頭的馬慶拿著與該藥業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向人炫耀,騙取了嚴華的信任,達成購買5000只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口頭協議,嚴華隨后微信轉賬支付1.565萬元。后嚴華將朋友趙鴻推薦給馬慶,趙鴻最終以3.65萬元的價格向馬慶訂購1萬只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數支付口罩款。3月4日,另一家藥業公司老板何東與馬慶也達成訂購2萬只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的口頭協議,當天便向其轉賬6.65萬元。短短幾天,馬慶騙取口罩款共計91.315萬元。收到錢后,馬慶開始沉迷于賭博、網絡游戲等。為避免買家起疑,他又想出編造虛假快遞單號等伎倆應付買家催貨,直到買家相繼報案。

  南充市嘉陵區法院審理認為,馬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醫療款物,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其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判處馬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處罰金6萬元,責令全額退賠所有被害單位、被害人被騙資金共計91.315萬元。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