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樂山市沐川生態環境局、沐川縣林業局和高筍鄉開展聯合執法,對維豐木材經營點露天焚燒樹皮的行為處以罰款1千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12月29日,相關部門接到群眾舉報,位于高筍鄉安坪村9組的維豐木材經營點內濃煙滾滾,工人露天焚燒樹皮。經現場核查確定,由于天氣較冷,當天木材經營點的工人在露天焚燒樹皮取曖,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77條的規定,樂山市沐川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9條的規定,對該起違法行為處以1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