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薇伽 記者 陳博)因疫情耽誤了婚期,新郎想要回給婚慶公司的3000元定金,而后者也給出了不退的理由……近日,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通過小額訴訟快速審結了此案,從立案到宣判不到兩個月,而裁判結果作出后完成送達即生效,真正減輕了當事人訴累。
婚慶公司認為,3000元包含了場地測量、策劃初稿等服務,公司已經交付了手繪稿、方案和籌備流程表,而對方決定不辦婚禮是另有原因。法院審理認為:鑒于婚禮舉辦具有一定時效性,而疫情發生確實在較長期限內阻卻婚禮的舉辦,因此無論新郎自身是否有其他因素導致婚禮延遲或取消,訴請解除合同關系,符合法律規定。但考慮到婚慶公司籌備婚禮也產生了相應服務,故新郎也應支付相應的對價。最終,法院綜合考慮,判決婚慶公司退還新郎1500元。
該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案是該院推進小額訴訟程序改革的典型案例,過去一年,武侯區法院探索構建小額訴訟調、立、審、執一體化運行模式,充分發揮小額訴訟時間短、效率高、費用少的程序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