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羅之飏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發布《關于優化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繳費流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省靈活就業人員直接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渠道選擇繳費檔次并繳費。

  《公告》所指靈活就業人員,含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本次對這類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及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流程進行調整優化。

  《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在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后,不再通過社保、醫保經辦機構選擇繳費檔次,直接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渠道選擇繳費檔次,按月或按年向稅務部門繳費,具體繳費期限按照各險種統籌區政策執行。

  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聯云閃付、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電子稅務局(網頁版、“四川稅務”微信公眾號、“四川稅務”手機APP)、銀行代收代扣、辦稅服務廳(含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征收窗口)等渠道選擇繳費檔次和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