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碧紅
日前,省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片區管委會實施首批省級管理事項的決定〉的決定》,明確了由省直有關部門(單位)下放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政府、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和四川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管委會實施23項省級管理事項,對2018年生效實施的33項清單進行了調整。
此次清單調整事項包括取消、刪除、合并三個方面。
其中,對應政策文件取消的事項,包括外商投資項目備案、國家省市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和有特殊規定的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名稱預先核準〔企業(集團)冠省名稱變更核準〕、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水路貨物班輪運輸業務經營者對班輪航線信息以及變更或停止經營的備案。
因調整實施層級刪除的事項,包括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辦理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證。
合并事項,包括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等。
下放事項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由承接主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