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永麗 四川在線記者 樊邦平

  1月6日,記者從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對李春元、李東枰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公開作出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東坡區法院一審判決。

  此舉標志著李春元家族這一長期稱霸眉山市東坡區尚義鎮的涉黑家族正式走向了覆滅。

  帶領妻子兒子構建家族式涉黑組織

  他成鄉村“土皇帝”

  法院依法查明,1998年6月李春元刑滿釋放后,通過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為確立其在眉山市東坡區尚義鎮的地位,他先后組織被告人謝義文、陳光利、黃從平等人在東坡區尚義鎮大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嚴重影響,被當地群眾稱為“土皇帝”。

  2008年3月,李春元組織成員謝義文、劉國友、魏東、童岡等人在東坡區某賓館實施尋釁滋事毆打他人,以此為標志,一個以李春元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漸漸在眉山市東坡區形成。

  據調查,該組織人員眾多,骨干成員固定,層級分明,分工明確,規矩清晰,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李春元為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指揮、領導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要求組織成員對其忠誠、服從,長期通過組織聚會,喝酒娛樂、送錢送物等方式籠絡組織成員,向參與工程管理和實體經營的組織成員按入股分紅、發放報酬,為組織成員提供住房、零花錢、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