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現場石棉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現場

  法官說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尊嚴神圣不可侵犯

  薛阿婆被逮捕后,辦案法官帶薛阿婆的女兒、侄女、外孫兩次到雅安市看守所給薛阿婆做工作。在第二次見面時,薛阿婆變得慈祥多了,安安靜靜地聽法官說話,最后,薛阿婆懊悔地對法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愿意將剩下的賠償款50萬元交到法院,剩余的錢我會想辦法盡力還。”

  2020年12月29日,楊老漢在阿浩等人的陪同下來到石棉縣人民法院繳納了50萬元執行款。2020年12月30日,在永和鄉大林村村委會內,威嚴的法警拉好警戒線,薛阿婆、楊老漢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在此宣判。

  “被告人楊老漢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兩年十個月;被告人薛阿婆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宣判結束、全體坐下,法官向楊老漢和薛阿婆解釋了緩刑的意思,原來是一個考驗期,只要在考驗期內不犯罪,就不會執行刑罰了。這時,薛阿婆小聲地說了一句“謝謝”。

  庭審結束后,楊老漢拿著判決書回家等薛阿婆,表示再也不會對抗法律了。

  對未履行的支付款,楊老漢、薛阿婆同意先用家里的一頭過年豬抵債支付,其余的款項將通過分期支付的方式逐步償還。法律尊嚴神圣不可侵犯。法官表示,我們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非法侵犯的同時,也要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維護法律尊嚴,尊重法律權威。

  (本案中的當事人為化名)

  石棉法院

  本報記者  李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