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避法院的生效判決,“老賴”采用各種花式耍賴、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在法律的邊緣試探。
法律不是兒戲,觸碰法律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在石棉縣,兒子意外身亡后,一對老夫婦獲賠120萬元,但卻想要獨吞。對于法院的生效判決,他們置若罔聞,拒不履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已年過七旬,最終,二人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兩年十個月和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2020年12月30日,石棉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了該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
案情回放:
兒子意外身亡獲賠巨款
二老獨吞賠款被孫女起訴
年過七旬的楊老漢家住石棉縣永和鄉,和老伴薛阿婆共生育了三個子女。小兒子楊三在2012年與第一任妻子結婚生下女兒嬌嬌,一年后因夫妻感情不和離婚。2017年,楊三結識了現任妻子曉慶,都離過婚、且有孩子的二人一見如故,墜入愛河,婚后生下兒子小杰。上有二老、下有三小的楊三為給家庭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遠赴西藏務工。一家人日子過得雖然苦點卻也踏實。
可好景不長,2019年9月,楊三在西藏務工時不慎因車禍死亡。晚年喪子的楊老漢、薛阿婆與中年喪夫的曉慶傷心欲絕。兩位老人目不識丁,只好由兒媳曉慶和外孫阿浩趕赴西藏處理楊三的后事。經過調解協商,用工單位一次性賠償死亡賠償金、撫養費、喪葬費共計120萬元。
用工單位將這筆120萬元的賠償金在2019年10月15日這天匯入阿浩的銀行賬戶,阿浩又轉到了薛阿婆的賬戶。
在安葬完楊三后,曉慶覺得這筆賠償應該有自己和孩子的一份,但一直無人再提賠償款的分配問題。她找到公公婆婆要求分割該筆賠償款,但遭到了二老的拒絕。在多次要求分割共有財產被拒后,嬌嬌與曉慶懷疑二老和阿浩惡意串通,想獨吞該筆巨款,本來感情就不算太好的他們,關系徹底破裂。隨后,嬌嬌將楊老漢、薛阿婆告上了石棉縣人民法院,曉慶、小杰、鑫鑫(曉慶與前夫之子)、阿浩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2019年12月5日,石棉縣人民法院判決楊老漢、薛阿婆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嬌嬌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282839.88元以及預交案件受理費5500元、保全費520元,支付小杰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342072元,支付鑫鑫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158426.5元,支付曉慶應分得的死亡賠償金117753元。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