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燕 四川在線記者 魏馮
1月7日,瀘州交警向社會公布全市2020年終生禁駕名單: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瀘州市共有11名駕駛人被終生禁駕,從分類上來看,其中有6人是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有5人是因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從時間上來看,其中一季度5人(3人事故逃逸、2人酒駕發生重大事故)、二季度1人(為事故逃逸)、三季度3人(2人事故逃逸、1人酒駕發生重大事故)、四季度2人(均為酒駕發生重大事故)。
公安交警溫馨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請正確認識酒后駕駛、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性,自覺遵守國家的交通法律法規,切勿酒后駕車!如果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后,要馬上報警、及時搶救傷員,并保護好現場,充分尊重和全力維護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2020年終生禁駕案例警示:
1、劉某,男,2019年7月6日駕駛川E97C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納溪區國道321線某路段時,與行人吳某秀發生碰撞,造成吳某秀當場死亡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后劉某駕車逃離現場。
2、陳某,男,2018年11月29日晚醉酒駕駛川EC94XX號小型客車行駛至合江縣建設路某路段時,因未確保行車安全,撞到行人李某華和羅某,造成李某華和羅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3、吳某華,男,2019年7月19日駕駛川EFX7XX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至江陽區城南大道二段某路段時,與趙某明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趙某明死亡、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后吳某華棄車逃離現場。
4、姜某,男,2019年6月9日駕駛川QKZ1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江陽區康城路某路段時,與推著普通二輪摩托車行走的陶某清、馬某玉相撞,造成陶某清、馬某玉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姜某駕車逃離現場,傷者馬某玉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5、張某,男,2019年2月4日晚醉酒駕駛川EM39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納溪區白節鎮白九路某路段時,與路邊行人簡某秀發生碰撞,造成簡某秀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6、王某江,男,2018年2月19日駕駛滬C3C0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敘永縣國道321線某路段時,因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側翻于道路右側山崖下,造成車內人員王某芳當場死亡,車內多名其他人員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后王某江逃離現場。
7、徐某,男,2018年8月11日晚駕駛川E592XX號牽引車牽引川E39XXX掛車行駛至省道308線某路段時側翻,側翻時掛車所載河沙將對向車道童某江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壓埋,造成三車受損,徐某、童某江受傷,二輪摩托車乘客李某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后徐某棄車逃離現場。
8、羅某,男,2019年9月19日飲酒后駕駛川E108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胡某行駛至川滇黔商貿城處時,與??吭谌诵薪值纼鹊男⌒推胀蛙囅嘧?,致兩車受損,羅某、胡某受傷。后胡某經醫治無效死亡。
9、楊某利,男,2019年7月22日駕駛川E993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搭乘鐘某祥行駛至古藺縣古藺鎮三道水村某橋時,強行騎車通過漫水橋路面,致使車和人被水沖入河內,后楊某利自行爬上岸后離開現場,而鐘某祥被水沖入下流最終死亡。楊某利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終生禁駕。
10、劉某強,男,2020年5月9日飲酒后駕駛渝A2CN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合江縣臨港街道某路段時,因未確保行車安全,與梁某惠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梁某惠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11、龔某,男,2020年2月29日飲酒后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瀘縣新云百路某路段時,與陳某甫駕駛的自行車相撞,造成陳某甫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