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樊邦平

  1月11日,記者從眉山市東坡區紀委監委獲悉,日前該委對東坡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胡照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照林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胡照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議、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紀委審議、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胡照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五屆東坡區委委員職務;終止其眉山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東坡區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