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邵明亮

  1月11日,四川在線記者從內江市漁業發展中心獲悉,近日威遠縣人民法院判決內江首例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非法捕撈水產品案,8名當事人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判處管制六個月至一年,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2020年5月31日21時許,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在船石湖紅爐井煤礦下面有非法使用禁用工具捕魚人員正在捕魚,連界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與船石湖管理處人員立即趕撲現場進行查實,將正在湖面上進行非法電魚的8名涉案人員當場擋獲,收繳漁獲物10余斤、橡皮艇3艘、自制電魚工具一套。威遠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對此案進行全面調查、取證、核實。

  調查證據表明,8名當事人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事實清楚,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責任。最終該案由威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威遠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2020年內江市加大非法捕撈整治,截至目前,內江市共查處行政案件13起,行政處罰18人,行政罰款1.62萬元,移交公安部門立案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采取強制措施13人,目前已宣判1件,刑事處罰8人。共清理各類船舶2345艘,其中“三無”船舶1137艘,通過全面清理排查和分類處置辦理自用船登記證書納入規范管理的563艘,拖離水面上岸管控待處置的“三無”船舶574艘,全市天然水域已無“三無”船舶停留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