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召開行政檢察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情況以及多起優秀案件,“何某與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行政登記行政爭議”申請監督案是其中一例。

  名下多出肇事車,當事人申請撤銷登記被駁回

  2018年,湯某駕駛登記在何某名下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何某與湯某被死者近親屬起訴至人民法院。

  何某稱該輛不屬于其所有,自己未辦理也未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該車輛的注冊登記事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登記行為無效,并撤銷該行政登記。一審法院認為車管所在辦理案涉車輛登記手續時嚴格依照了相關規定,何某主張其身份信息系被冒用但未舉證證明,判決駁回了何某的訴訟請求。何某上訴至某市中級人民法院,該院認為登記機關只承擔形式審查責任,其已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何某不服,向省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后,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開展行政檢察監督化解爭議

  某市檢察院審查發現,該地車管所在辦理案涉車輛登記時未審查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當地交警部門比對何某本人簽名和《申請表》中簽名后發現,確實存在較大差異,也認為存在他人冒用其名義辦理車輛登記的可能性。

  為減少當事人訴累、節約司法資源,經檢察機關多次協調溝通,案涉雙方均表示本案無繼續爭議的必要,愿意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何某提出書面注銷申請,登記機關現場注銷了車輛登記。何某身份信息被登記冒用引發的風險消除,向檢察機關撤回了監督申請。

  針對某市交警部門在辦理車輛登記業務時只審核身份證復印件、不審核原件的情形,檢察機關向某市交警支隊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加強管理,防止出現本案類似情況,依法維護公民權利。某市交警支隊采納了檢察建議,并已采取切實措施規范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