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郭靜雯

  日前,省文旅廳發布關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市場黑名單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

  按照《辦法》,今后省級文化和旅游市場黑名單將主要通過兩種途徑產生:由市(州)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認為部分違法失信行為主體確需列入省級文化和旅游市場黑名單、實施更大范圍懲戒的,向省文旅廳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其復核確認后列入;省文旅廳市場管理處或綜合執法監督局依據相關事實和證明材料,可直接將部分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主體列入省級文旅市場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將受到哪些處罰?據悉,他們將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被列為重點審查對象,并限制享受行政便利化措施。在財政性資金資助和項目支持、政府采購、評比表彰、資金獎補、政策扶持等方面,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也將受到限制。同時,主管部門會將黑名單信息嵌入行政許可、資質資格認證、備案及團隊出境游審批等環節,進行從嚴審查。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他們也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執法人員將對其增加檢查頻次,加大監管力度,一旦發現有再次違規經營行為的,將從重處罰。

  此外,省文旅廳還將支持各級行業協會對列入文旅市場黑名單的會員進行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并采取取消評優創先資格等懲戒措施,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列入黑名單主體進行監督。